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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格柵是污水處理廠預處理環節的核心設備,作用是攔截污水中直徑大于柵隙的懸浮物、漂浮物(如塑料薄膜、樹枝、纖維、生活垃圾等),避免后續水泵、管道、生化設備堵塞或磨損,保障工藝系統穩定運行。其日常運行管理需圍繞運行監控、清渣操作、設備維護、異常處置、安全環保五個核心維度開展。
一、運行參數監控
1.過柵流速控制:過柵流速直接影響攔截效果,需穩定控制在 0.6–1.0m/s。流速過高時,污水中細小懸浮物易沖過柵條,降低攔截效率;流速過低時,柵前污水流速放緩,懸浮物易在格柵前淤積,增加水頭損失。日常需根據進水流量調整格柵投入臺數,進水高峰期可并聯多臺格柵運行,低峰期則減少運行臺數,維持合理流速。
2.柵前柵后水位差監測;柵前柵后水位差是判斷格柵是否堵塞的關鍵指標,正常運行時水位差應控制在 5–10cm 以內。需每小時巡檢記錄水位差數據,若水位差持續升高并超過設定閾值,說明柵條間已被懸浮物堵塞,需立即啟動清渣程序,防止水位差過大導致柵前水位抬高、污水外溢,或增加后續提升水泵的運行負荷。
3.運行頻次與時長調整;格柵運行頻次需結合進水水質和流量動態調整。進水水質渾濁、漂浮物多(如雨季初期、生活垃圾集中排放時段)時,需縮短運行間隔,采用 “高頻次、短時長” 的運行模式;進水水質較清時,可延長運行間隔,避免設備無效運轉。機械格柵需設定合理的啟停周期,人工格柵則需明確巡檢清渣時間。
二、清渣操作管理
1.機械清渣操作規范:主流污水處理廠多采用回轉式、鏈條式機械格柵,清渣過程需遵循以下要求:
(1)啟動清污機前,需先檢查耙齒、鏈條、導軌是否有卡阻,確認無障礙物后再通電運行,避免啟動瞬間因卡阻損壞電機或傳動部件。
(2)運行過程中觀察耙齒升降是否順暢,柵渣刮取是否徹底,若發現耙齒攜帶柵渣量少或刮取不到柵渣,需檢查耙齒是否變形、脫落,及時維修更換。
(3)清渣完成后,柵渣需落入配套的柵渣收集桶或輸送機中,避免柵渣掉落至地面造成二次污染;同時需沖洗格柵及周邊區域,防止殘留柵渣腐敗發臭。
2.人工清渣操作要求:部分小型污水處理廠或應急備用格柵采用人工清渣,操作時需注意:
(1)操作人員需佩戴防滑手套、膠鞋、防護面罩等勞保用品,防止被尖銳雜物劃傷,或被污水濺灑沾染。
(2)清渣需及時徹底,避免柵渣在柵條上堆積,清渣周期根據水位差和柵渣量確定,最長不超過 4 小時。
(3)清理出的柵渣需裝入密封容器,嚴禁隨意堆放,及時轉運至指定暫存點。
3.柵渣處置管理:柵渣含水率高、易腐敗,需嚴格做好轉運和處置工作。轉運過程中要確保容器密封,防止沿途灑落;處置需委托具備資質的固廢處理單位,采用焚燒、填埋或資源化利用(如熱值較高的柵渣可協同焚燒發電)等方式,嚴禁擅自丟棄造成環境污染。
三、設備維護保養
細格柵的穩定運行依賴常態化維護,需區分日常巡檢保養和定期專項保養:
1.日常巡檢保養(每日必做)
(1)檢查柵條是否完好,有無變形、松動、斷裂情況,若柵條損壞會導致大顆粒懸浮物漏過,需及時更換。
(2)查看機械格柵的鏈條、鏈輪、齒輪等傳動部件,確保無松動、卡阻、異響,鏈條需保持合適張緊度,過松易跳齒,過緊則增加磨損。
(3)檢查電機、減速機的運行狀態,觸摸電機外殼溫度是否正常(一般不超過 60℃),減速機油位是否在規定刻度內,有無漏油現象。
(4)清理格柵周邊的垃圾和淤積物,保持設備運行環境整潔,避免雜物進入傳動系統。
2.定期專項保養
(1)每周保養對鏈條、鏈輪、導軌等部件加注潤滑油,降低機械磨損;檢查電氣控制系統,包括接觸器、繼電器、行程開關是否正常,確保過載、短路保護裝置有效。
(2)每月保養對機械格柵進行全面拆解檢查,清洗耙齒上的纏繞物(如纖維、頭發絲),校正變形的耙齒和柵條;檢測電機絕緣性能,防止漏電故障。
(3)每年大修對電機、減速機進行解體維修或更換,更換嚴重磨損的鏈條、鏈輪等部件;對格柵整體進行防腐處理,延長設備使用壽命。
四、異常情況處置
1.格柵堵塞處置:若柵前水位差超標,且機械清渣無效,需立即停機,采用人工輔助清理。先關閉格柵前后的閘閥(或降低進水流量),待柵前水位下降后,清除卡在柵條間的大塊雜物(如樹枝、塑料團),嚴禁在設備運行時伸手或用工具伸入格柵內部掏挖,防止機械傷害。
2.設備故障處置
1.
(1)若清污機運行時有異響,大概率是鏈條松動、耙齒變形或軸承損壞,需停機檢查,調整鏈條張緊度,更換變形部件或損壞軸承。
(2)若電機出現過載跳閘,嚴禁強行合閘,需先排查格柵是否卡阻、電機繞組是否過熱,消除故障隱患后再重啟。
(3)若柵條斷裂或脫落,需及時更換同規格柵條,更換期間可啟用備用格柵,避免影響工藝運行。
2.突發水質沖擊處置:當污水中漂浮物短時間暴增(如企業偷排大量垃圾、雨季洪水夾帶雜物),需立即增加格柵運行臺數,啟動應急清渣預案,安排專人值守,防止格柵超負荷運行導致設備損壞或懸浮物突破預處理環節。
五、安全與環保管理
1.安全操作要求
(1)操作人員需經崗前培訓,熟悉設備操作規程,嚴禁違規操作(如在設備運行時進行維修、跨越格柵渠道)。
(2)格柵周邊需設置防護欄桿、防滑踏板和警示標識,防止人員跌落;夜間巡檢需開啟照明設備,避免視線不清引發安全事故。
(3)電氣設備需做好接地保護,防止漏電;維修作業時需執行 “斷電掛牌” 制度,避免誤啟動設備。
2.運行記錄管理:需建立細格柵運行管理臺賬,每日記錄運行時間、過柵流量、柵前柵后水位差、清渣量、設備故障及處理情況等數據,便于追溯運行狀態、優化運行參數,同時為污水處理廠工藝調整和環保驗收提供依據。
六、運行優化建議
· 可根據進水水質特點,合理選擇柵隙規格,如生活污水為主的污水廠可選用 10–20mm 柵隙的細格柵,工業廢水占比高的污水廠可適當減小柵隙。
· 定期分析柵渣成分和產量,結合柵渣來源優化上游管網管理,減少生活垃圾和工業廢棄物排入污水系統,從源頭降低細格柵運行負荷。